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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工區台中園區 放寬容積管制100/12/13
  【工商時報/記者曾麗芳】

 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台中分處為鼓勵老舊廠房重建更新,改善園區生產設施及風貌,同時提高土地利用價值,日前修訂實施「台中加工出口區容積總量管制執行要點」,放寬區內建築容積管制從原本的300%提高至490%。

  台中分處表示,修訂要點在建築基地原有允建容積樓地板面積下,獎勵廠商投資或增資;獎勵合法建築物拆除重建;獎勵增設機汽車停車位;獎勵設置屋頂及外牆面綠化設施;獎勵太陽能光電設施等5大容積獎勵要點,建築基地經該要點容積獎勵,容積率上限達490%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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